兴山县文化馆位于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0号,成立于1950年,隶属于兴山县文化和旅游局。2016年,被国家文化部认定为国家一级馆。作为兴山县人民政府下辖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,文化馆致力于传承和弘扬地方文化,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,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。 一、主要情况 兴山县文化馆现有职工共19人,其中在馆13人,借调5人,驻村1人。馆舍面积共计3412平方米,内设演播厅、培训辅导中心、电教阅览室、摄影室、音乐室、档案室等,以及6个多功能排练厅,所有排练厅均对外免费开放。其中,非物质文化展示厅位于兴山民俗博物馆,建筑面积达400平方米,分为上下2层,一层为非遗剧场,二层为非遗展厅。 二、主要职责 文化馆主要职责目前分为两大方面: ●在群文方面:一是组织和策划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及节庆活动,例如我县每年大型传统文化活动,春节联欢晚会、元宵灯会、端午节等活动。承办其他大型文化活动,例如近年来的“昭君文化旅游节子活动—民歌大赛”、“宜昌市‘昭君颂’广场舞大赛”等均为我馆承办。二是组织和辅导全民文化活动。辅导全县合唱比赛、指导群众以及其他单位职工参加文娱比赛、组织开展少儿及成人的舞蹈、书法、歌唱、摄影等公益性培训,推广群众文化,提升公众艺术素养,繁荣全县群众文化。 ●在非遗方面:一是深挖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。截止目前,我县纳入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、县级非遗传承项目共有86 项,其中国家级名录3个、省级名录3个、市级名录9个县级名录71项;拥有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59人,其中国家级2人、省级11人、市级46人、县级100人;全县传承基地8个;全县传习所11个。二是加快落实抢救保护。对确属具有重要历史、文化、科学价值而面临濒危消亡的项目,进行抢救性拍摄记录保护。截至目前已对我县国家级、省级5名传承人开展了抢救性记录拍摄和资料整理工作。三是做好书籍整理出版。自2018年起,我馆共整理出版《香溪古韵—兴山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与传承》、《荆楚古音》等5本非遗保护与传承书籍,累计共出版达5000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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